

严禁夜间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五部门联合出击整治噪声污染
据悉,今年高中考期间,区环保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工商分局、招办等五个部门将联合开展2011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以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
具体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9日、6月13日至6月14日,每日晚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各种噪声污染源排放的噪声值不得超过45分贝(dB);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24小时各类噪声污染源排放的噪声值必须控制在45分贝(dB)以下,不得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影响考生学习、生活、休息环境。
城区建筑工地原则上停止夜间施工
据介绍,黔江城区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在5月16日至5月31日期间,原则上停止审批一切夜间建筑施工,严禁夜间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抢险、抢修作业除外)。确因工程工艺需要须连续作业的,应在3日前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经批准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后方能施工。
同时,6月1日至6月9日,禁止一切噪声的设施、设备夜间施工作业。6月7日至6月9日考试期间,黔江中学、新华中学及考生住地周围昼夜禁止一切噪声作业。
市民可拨打电话12369举报
高中考期间,严禁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作业,区环保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实施24小时昼夜巡查,严格监督管理各类噪声污染,任何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等不得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污染。市民对违法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69、79234967。
据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