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区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主要地带范围
城区面积的迅速扩张给城市噪声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日前,新版《泸州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规定》已获泸州市政府批准施行。从今年起,沙湾——泰安组团的泰安片区、中心半岛上的星光路——龙透关路——酒城大道——丹霞路等新的城市建成区纳入了城市噪声管理范围,以充分保障城市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依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的自然地貌,市环保局结合城市建成区的建设现状和环境噪声污染分布情况及特点,对泸州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进行了适度调整,将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为1类、2类、3类和4类区域,以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
城区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主要地带范围如下:
1类标准适用区域为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执行噪声标准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dB即为分贝:城区忠山片区(市人大、忠山公园、泸州医学院、泸医附院、市环监站、泸州高中、江阳职高),北至连江路一段以南,南至神六桥以北,西至连江路一段以东,东至枇杷沟巷——太平街——市老年大学——麻柳湾巷——淘弥洞巷以西。
2类标准适用区域为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执行噪声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1类区、3类区、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码头、服务区等)以外的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为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区(执行噪声标准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高坝化工园区:北至二道溪,南至长江北岸,西至高坝罗汉街道,东至龙溪河;机械工业园区:沙湾——泰安组团的泰安片区;纳溪化工园区:东区,包括泸天化集团公司、天一科技股份公司等大型化工企业厂区,西区位于纳溪城区西郊,北至长江岸边,南至沿江高速公路,西至隆纳高速公路,东至隆叙铁路。
4类标准适用区域为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执行噪声标准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中铁路轨道两侧执行7055dB(A)):中心半岛组团:连江路——三星街——前进路——平远路——忠孝路——慈善路——治平路——迎晖路——江阳北路——江阳中路——江阳南路——江阳西路——星光路——龙透关路——酒城大道——丹霞路;城南组团:城南大道、蓝安路;城北组团:龙马大道、蜀泸大道、香林路、南光路、迎宾大道、龙南路、回龙街、希望大道、春雨路;城东组团:罗小路、进港公路;纳溪组团: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紫阳大道;沙湾茜草组团:泸合公路;安宁组团:隆纳铁路、泸永公路;桥梁:沱江一桥、沱江二桥、沱江三桥、长江大桥、国窖长江大桥、泰安长江大桥;过境道路:隆纳高速公路、城市外环路、隆叙铁路、进港铁路。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泸州市规划区昼夜间时间规定为:昼间为北京时间6点至22点之间的时段;夜间为北京时间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此规定适用于泸州市城市建成区,机场、港口区域不适用此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的工业企业按工业企业的噪声控制管理办法管理。泸州市所辖四县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政府划定。今后,泸州市将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噪声标准积极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