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资讯 > 详细介绍
公交喇叭噪音噪声及隔音问题

问政府有关部门是否规划福马路康驰公交停车场搬迁?
目前,该停车场位于市区中心位置,主干道旁,车辆进出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进出口处穿越非机动车道,已经时有小事故发生。
周边已经俱是住宅小区,停车场每天早、晚车辆进出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更有甚者,夜晚一些不道德司机长按喇叭,更加剧周边居民痛苦。且该停车场还设有修理车间,为保证次日正常发车,晚上通常工作到12点,车辆调试的轰鸣声尤其让人不堪其扰。
此外,该停车场还设有加油站,其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不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措施、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不知是否完备。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从环保、安全、民生角度出生,体谅周边居民疾苦,积极协调公交公司,实施异地搬迁,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全,安静。

您好!紫阳停车场建于70年代初期,当时周边皆是工厂和农田,不存在噪音扰民及尾气等的反映。
一、1980年12月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同城市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终点站、停车场(库)回车场、出租汽车站(点)、水上客运码头、航线和地铁的出入口与地面公共交通站的衔接等各项设施用地,都应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统筹安排,分期建设,使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同城市其他建设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因此,我市历来的总体规划根据福州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明确将紫阳康驰新巴士停车场地块确定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并加以建设投产使用。《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法规性文件,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其内容。紫阳康驰新巴士停车场周边的居民住宅多是在公交停车场建成后修建的,其住户应该明确其选择的小区有公交停车场,不能在住进后要求变更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二、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05〕4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合理规划设置场站和配套设施。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
因此,我司无法擅自同意改变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搬迁紫阳康驰新巴士停车场。为减少紫阳康驰新巴士停车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司已继续教育驾驶员尽量在清晨车辆出场和晚间车辆收班时减少人为噪音,现康驰新巴士公司已停止在该场夜间修车。(福州市公交集团公司2009-5-15 16:40回复)
你好,康驰巴士紫阳修理厂位于福马路48号,成立于1978年,面积约28亩,前身隶属福州公交集团二公司。2006年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该场由公交集团公司划给其使用,产权仍归公交集团公司所有。建场时,该场四周均为空地,如今四面已被居民楼包围(均为一墙之隔),南面有一条小路与福马路相连。经现场调查,紫阳修理厂不对外营业,主要用于康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的近100辆公交车日夜停放和日常保养维修,作业时间由凌晨5点多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主要噪声污染来源系夜间车辆进出场以及检修时的噪音。从2004年以来,该场一直被附近的群众投诉,该场也下大力气整改,先后制定了相关规定,如2004年12月,我局接群众投诉至公交紫阳停车场检查,要求该场限期整改,该场即做出书面保证:场内禁鸣喇叭、夜间停止使用重型保修机具、严禁大油门发动汽车的等规定。同时也改进了相关技术; 2006年2月该场针对群众反映康驰新车的手刹快放阀在夜间入场停放时发出尖锐的放气声,请有关专家着手改进消声装置,后经试验改造,康驰新车均已更换带有消声器的快放阀;2006年5月我局又再次责令该场严格做到夜间22:00后禁止使用机械设备,改为人工操作,并严禁鸣喇叭。从04年至今,我局多次到该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其兑现承诺,但附近居民对该场的投诉始终没有间断过。2008年9月夜间,我局对其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榕环测(2008)NJ0986号]显示其夜间噪声超标高达18分贝,我局现已对其开征了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为22400元,以督促其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但该场东西侧居民区距该场仅一墙之隔,距离太近,整改效果都不明显,噪声扰民问题始终不能得到彻底解决。经我局数次调查并结合监测发现,该场夜间车辆进出场时的噪音就已经超标,检修车辆时噪声更大,车辆进出时间一般为夜间11:00及凌晨5:00左右,而夜间对车辆的检修一般也要持续到零晨2点左右,因此夜间相当长一段时间对东西侧居民超成严重的噪声污染。鉴于以上情况,我局认为在现有的地理条件下整改已不大可能,只有搬迁才能彻底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因此我局近段时间正加紧做好提请市政府搬迁该修理厂的工作,同时,投诉者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目前该修理厂地点的合理性,争取早日得到市政府的批示,将修理厂搬离居民区。现阶段我局将对该场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该修理厂在搬迁前这段时间做到,1、夜间进出场车辆严格控制时速,并禁鸣喇叭;2、夜间停止使用重型保修机具;3、严禁大油门发动汽车。4、夜间22:00后禁止使用机械设备,改为人工操作。同时,投诉者也可向公交公司主管部门国资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目前该修理厂地点的不合理性,争取早日得到市政府的批示,将修理厂搬离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