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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噪音噪声检测超标,开发商、城铁公司推诿责任

室内噪声检测超标,开发商、城铁公司推诿责任
  “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减轻噪声、恢复居住条件。”这是多位居住在高层住户的共同心声。
  在忍受了近一年的噪声折磨后,通过联络征集,小区内约60多位业主集资聘请了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分别于2008年11月4日、11月26日22∶00~23∶00对小区西侧6号、7号、9号楼的10户住宅进行了室内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等效声级(Leq)和最大声级(Lmax)实测数值分别为:46/63.4、46/63.9、47/64.9、45/61.1、44/62.0、48/67.3、47/64.0、48/65.3、48/66.0、45/62.9dB(A)。
  王景拿着检测报告对记者说,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接受检测的房屋不满足4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夜间标准或不满足夜间突发噪声标准,6号、7号、9号楼10户的噪声检测均超标。
  期间,小区内的多位业主积极行动起来,向各方反映自己的情况。
  开发商在给予业主们的回复中表示,建筑物在设计规划前已经考虑到噪声问题,而且为了减轻噪声,已经请专业设计院设计并架设了隔声屏,开发商已经积极作为而非不作为。
  开发商还称,未架设全封闭式隔声屏不是资金问题,而是在和城铁公司协商后,城铁公司认为在现有基础上架设全封闭式隔声屏的技术还不成熟,无法架设。
  而城铁公司则表示,由于地铁在先,小区在后,他们对此没有责任,地铁开工后建设的小区加装隔声屏,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铁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地铁13号线建在前,在建设时并没有预留出加设封闭式隔音屏的施工条件,若按照现有的条件施工,难度很大,费用也很高。
  业主们还向国资委信访处反映了相关情况并得到了回复。回复中称,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在已有的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无奈之下,业主们将开发商和城铁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庭前,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1月19日的第一次庭前调解,却以城铁公司缺席宣告结束。5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庭前调解。城铁公司准时出席,但开发商和法官在电话沟通中表示不想调解,希望直接进入审判,没有到场。调解再次无果而终。www.geyin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