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群众路永辉超市噪音扰民
关于福州市12345对永辉(群众路) 超市噪音扰民及周边安全、卫生再次投诉回复的质疑 诉求编号(06110700079)
诉求编号 06120100024
诉求标题 关于诉求编号(06110700079)对永辉(群众路) 超市噪音扰民及周边安全、卫生再次投诉回复的质疑
诉求内容 经现场检查,该市场已由市环保局审批,并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建议群众到市环保局投诉.我局将全力协助市环保局进行处理.(台江区环保局于2006-11-9 15:10回复)
对于以上的答复,我们十分不满意!市政府文件明文规定: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应由市环保局审批和管理。对于以上提到的验收合格,我们认为,如果永辉(群众路)超市真的像以上所说所谓的“验收合格”以后,如果还存在着扰民现象?怎么办?
和谐的家、社区、政府、社会,自古以来就是公众所追求的,温暖、公正、公平,从来就是百姓切肤般深深期盼的。而这一切对于居住在台江区祖庙商住楼的居民来说,只是一个梦想中的家园。二年多来,由于永辉(群众路)超市噪音扰民及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安全等问题,一直严重影响着住宅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居民们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和谐的家、和谐的社区离我们太遥远了!
对有关部门执法违法,把法规当“花瓶”,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来换取“利益集团”“合法”利益的做法,我们感到万分的无奈。因此,我们再次对福州市环保局审批产生环境污染的永辉(群众路)生鲜超市立项合法性提出质疑!(《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在居民区内〔包括居民区住宅楼下商场,杂物间,车库等〕不得新建、改建产生环境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及其它项目。已建成的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或不符合规划功能要求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关闭。)
永辉(群众路)超市噪音扰民等问题迟迟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居民们合法的权益被剥夺,这些又怎能体现我们党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呢?投诉、投诉、再投诉,我们不知道这条艰难而漫长的维权之路,不知何时才是尽头?也不知道居民们梦想中的家园何时才能够实现?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都是这么体现着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吗?
永辉集团向本站提交了福州市环境检测站于2006年9月份出具的《检测报告》。
福州是环保局根据该报告,认为:一、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核要求,排放的废水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边界噪声除13#测点昼间略有超标外,其余测点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要求11月底前对造成13#测点噪声超标的冷却塔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噪声检测达标结果向福州市环保局报备。
三、加强超市货物的进出、装卸管理,尽量减少人为的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垃圾应统一收集,及时清运,确保周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