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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噪责任主体应该是谁?

降噪责任主体应该是谁?

  开发商:噪音来源于改扩建后的中州大道,噪音源是交通,所以责任主体不是开发商,而是中州大道的建设方、管理方。根据《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是环保、建委、公安、城管部门,整治交通减噪不是开发商的义务。

  业主方:《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开发商开工前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被环保部门处罚20万元。 同时,《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做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所以,开发商在工程建设中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降噪,使商品房噪声达标。

  据记者了解,本案一审前,业主方曾申请追加中州大道管理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为被告,但一审法院并未允许。www.geyin365.com